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勐腊县,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下辖县之一,县境位于西双版纳自治州东南部,总面积7056平方千米。 [1] 勐腊县境东、南被老挝半包,西南隅与缅甸隔澜沧江相望,西北紧靠自治州首府景洪市,北面则与普洱市的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相邻。2010年,勐腊县总人口为28.17万人。勐腊县是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县份之一,共有26个少数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,少数民族人中占全县总人口的70%。主要少数民族有傣、哈尼、瑶、彝。2013年,勐腊县辖7个镇、3个乡(其中2个民族乡),共有4个社区、52个行政村。2011年,勐腊县完成全县生产总值47.34亿元,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42:19:39。勐腊县旅游景点有磨憨边境贸易区、勐腊望天树、南腊河野趣漂流等景点。公元1659年,清军攻下云南,仍置车里宣慰司;公元1729年,清朝分车里宣慰司澜沧江以东的6“版纳”地设普洱府,6“版纳”范围内的傣族土目名义上属普洱府,实际上仍听车里宣慰使调配;今勐腊县境属普洱府和车里宣慰司双向管理。